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,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,为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提供了强力武器,组工干部要率先垂范,做执行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的模范。
熟知制度,做深入学习的模范。四项监督制度以制度约束权力,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民主监督、过程监督和效果监督有机结合起来,互为补充,形成合力。相互衔接配套,构成事前要报告、事后要评议、离任要检查、违规失责要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体系,将选人用人的各个环节纳入监督范围,置选拔过程于全时监督之下。组工干部要狠抓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,先学一步、多学一些、深学一层,深入领会制度精神,精通理解制度精髓。
忠诚履职,做贯彻执行的模范。组工干部要按照四项监督制度的要求,严格依法、依规选准人、用好人,坚决抵制选人用人歪风邪气,切实维护选人用人权威,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、规范化水平。要积极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,及时有效地处理选人用人上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,防止用人失察失误,提高选人用人质量,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,提高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。
严格自律,做接受监督的模范。组工干部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,坚持重德才、重实绩、重公论选人用人,防止唯票取人、唯考取人、唯年轻取人,大力选用政治上靠得住、工作上有本事、作风上过得硬、人民群众信得过的干部,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。要强化选人用人行为的自我约束,慎始慎终,时刻有“如履薄冰”的危机感,真正在思想上正确认识监督、感情上真诚欢迎监督、行动上自觉接受监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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