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湖北省建始县以强化基层组织机构建设、干部作风建设、民主管理建设、便民服务机构建设、农村信访机制建设等为抓手,以点代面,卓有成效地开展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示范创建活动。
一是强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建设。创建活动以来,各乡镇党委十分重视,把该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,成立了创建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活动的领导机构,实行创建工作责任制,形成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;加强了纪检监察机构及干部队伍建设,所有的示范村都成立了纪检小组,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指导示范村建设的联系制度,确保了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。
二是强化农村党员干部的作风建设。各乡镇严格执行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并紧密结合农村工作的特点和要求,开展政策法规、典型案例等反腐倡廉政教育,明确规定农村党员干部必须做到“十二不准”,引导他们树立“为民、务实、清廉”的良好形象,争做“文明新村的倡导人、民主政治的当家人、廉洁自律的清白人、群众致富的带头人、困难群众的帮扶人、农业技术的推广人、惠农政策的落实人、村容村貌的建设人、不良习俗的破除人、诚信友善的和谐人 ”。严格监督制度的落实。在农村党员干部中普遍开展了“勤廉双述双评”活动,各乡镇对村主职干部每年开展1—2次“双述双评”活动。切实发挥了县人大代表、村民代表及村民主理财小组、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机构的监督作用。各乡镇、村普遍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制度,聘请党性强、信誉好、有公信力的人担任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,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监督。建立和完善了廉政谈话、任职谈话、诫勉谈话、廉政承诺等制度。
三是强化民主管理建设。各乡镇制定和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,建立了重大决策群众参与机制和决策责任追究机制,重大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都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;各村(社区)按照《村委会组织法》的规定,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、村民的权利和义务,建立健全了村民代表会议、村民大会议事规则和村级重大事务决策制度,完善了“一事一议”等民主议事制度,凡涉及村民和全村利益的重大事项,一律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通过,使村级决策制度化、透明化、合法化;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村级民主理财制度、村务公开监督制度、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等,对村民民主权力的尊重和保护,极大地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村民事务的热情,有效地推进了基层民主管理建设,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的发展。
四是强化村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。以实行全程代理服务为重点,加强村级便民服务室的建设。所有的示范村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务室,每个便民服务室基本做到了“五个到位”。一是场所到位,各村因地制宜、整合资源,在村委会所在地设立便民服务室,悬挂便民服务室牌子;二是设施到位,便民服务室都配备了办公桌椅、文件柜、制度牌、公示牌及一些方便群众办事的设施;三是制度到位,制定了办事流程、服务承诺、责任追究等工作制度,并将制度上墙;四是人员到位,村级便民室工作人员以村“两委”班子成员为主,各村因地制宜采用村干部轮流值班和定期坐班的方式,为村民代办服务事项,如景阳镇实行“逢十坐班”制,业州镇实行周二坐班制,长梁乡采取片区坐班制等,茅田乡采取乡直单位工作人员定期到便民服务室进行现场办公制,龙坪乡还实行了组级代办制;五是台账到位,为便于管理,加强考核,对便民服务室台账进行统一登记,村干部按照各自分工把每次服务的时间、对象、内容、解决途径及办理情况详细记载,整理归档保存。村级便民服务室的成立极大地方便了广大群众,初步形成了老百姓“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乡”的局面。
五是强化农村信访机制建设。按照“着力治标、探求治本”的信访工作思路,建立健全了“协调、排查、督查”的信访工作机制,加大农村信访隐患的排查和信访问题的调处力度,使大量的信访问题处理在基层,解决在萌芽状态,切实维护了农村稳定。
全县共有39村被县委、县政府命名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“示范村”,长梁和茅田2个乡镇通过了州委、州政府规范乡镇的验收,今年又有3个乡镇和28个村正在开展创建活动。通过不断加强示范村、规范乡镇的管理,有效发挥示范、带动、辐射作用,不断提升了该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整体工作水平。(毛燕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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